日前,浙江省海事局與浙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聯合制定出臺《浙江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管理暫行辦法》,拓寬了浙江省部分船舶建造企業與航運企業融資渠道,極大緩解了長期制約浙江省船舶工業發展的融資難問題。
融資曾是造船業發展瓶頸
浙江海事局船舶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前幾年,在船舶行業景氣度急升和全球造船業向中國轉移的大環境下,依托獨特的資本運作模式,浙江造船業發展迅速,開始步入黃金期。
但是,從去年開始,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浙江造船企業面臨嚴峻考驗,尤其是隨著造船企業產能擴大、接單能力增強,融資需求急劇擴大,融資難、擔保難、成本高等問題開始凸現,船舶企業尤其是地方船舶企業普遍陷入融資擔保難的窘境。
同時,船舶制造業又是一項資金投入和流動數額都非常巨大的產業,要想發展船舶業,必須有發達完備的金融體系作為支撐。
在建船舶可抵押融資
記者在這份《浙江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管理暫行辦法》中看到,申請在建船舶抵押融資的造船企業,必須有良好信譽、有一定實力,并且管理規范。
如《辦法》的第三條第三款規定:自企業注冊起已開展造船業務達到1年以上,生產經營正常,且最近2年(或登記注冊以來)連續盈利;同條第四款規定: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最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案件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另外,如果申請抵押融資的造船企業,注冊資本中有外商出資,則中方投資人的出資額不得低于50%。(來源:浙江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