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國防科工局等六部委在聯合編制印發《船舶工業深化結構調整加快轉型升級行動計劃》第三部份“保障措施”加大金融支持條文中指出:推動完善在建船舶抵押相關政策;鼓勵和指導金融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對船舶行業實行差別化的授信政策;加大對船舶企業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船舶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發行各類債務融資工具,優化融資結構;鼓勵金融機構支持船舶行業兼并重組和國際產能合作;支持金融機構和船舶企業積極利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改善船舶工業跨境融資環境。鼓勵和支持船舶企業在對外貿易及相關投融資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降低匯率風險,減少匯兌成本。 (摘于六部委編制的《船舶工業深化結構調整加快轉型升級行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