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公司發展和管理模式的要求,經過前期多次深入的討論和研究,在廣泛征求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浙江歐華造船公司對原有分配制度作了進一步修訂,出臺了新的《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辦法》,并于9月26日起全面實施。
新的《辦法》就崗位設置、基本工資及考核額度設置等方面進行了具體調整,總體思路為: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總額基本保持不變,通過調整兩者之間的比例,進一步增加績效工資所占的比例,這也意味著增加了部門對員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權重。與原來的分配制度相比,新的分配制度主要凸顯三大特點:
一是量化、細化對部門的考核,使考核更加科學、全面、公正。新《辦法》在原來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各崗位的考核指標/要素,結合各部門自身的特點和管理要點,進一步細化考核指標,全面涵蓋了計劃、質量、安全、成本、工效等多個方面。
二是增加各部門對員工績效工資考核的權重,使各部門領導對員工個人能力考核的靈活性和彈性更大,利于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為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體現公平、公正的思想,《辦法》改變了本部門月度指標達成業績與本人月度工作的業績分配兩者之間的比重,加大了對員工月度工作業績分配的權重。對此,各部門結合崗位特點與要求制定了內部考核細則,明確了考核重點,量化、細化考核目標,進一步引導員工增強責任意識和工作積極性。作為本次績效工資改革的重點,該舉措將在一定程度上拉開考核結果優秀的員工與考核結果較差員工之間的工資差距。
三是對于中層干部實行績效考核與年薪掛鉤的辦法。中層以上干部(包括見習副經理)工資實行年薪制,并采用每月預發的形式發放。其年薪將與其分管部門每月績效考核結果直接掛鉤,公司將根據其實際聘用職位的時間進行計算,于年終一次性兌現。(歐華造船 麻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