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轉變外貿發展方式,促進外向型經濟結構優化和產業轉型升級,充分發揮外匯管理服務作用,舟山市外匯管理局推出20條措施支持涉外經濟發展。具體內容如下:
一、成立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在全轄范圍內組織開展外匯管理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活動。成立由舟山外匯局分管局長為組長,各外匯指銀行分管副行長為副組長,舟山外匯局外匯管理科和各行國際業務部負責人為成員的活動領導小組,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確?;顒尤〉妙A期成效。
二、推進貨物貿易便利化,認真做好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加強對企業的政策宣傳和幫扶工作,引導和激勵企業合規守法經營,使95%以上的進出口企業達到A類,最大程度地享受新政策帶來的便利。
三、提高企業資金運作效率,繼續推廣出口收入存放境外,適度擴大存放境外賬戶收支范圍,便利企業合理調度外匯資金,開展跨境資金運作。引導企業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進一步增強舟山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四、加強新區建設政策研究,對舟山綜合保稅區外匯配套政策開展前瞻性研究,推動舟山保稅港區建設。支持舟山群島“大宗商品儲運中轉加工交易中心”建設,實現大型進口平臺的跨越式發展。開展國際物流島設立后的相關外匯政策和服務需求情況研究,及時跟進外匯管理服務。
五、優化對外貿易結構,進一步簡化進口環節和用匯手續,利用進口信貸、進口擔保,為企業擴大進口提供融資便利,引導企業做大做強。支持符合國家經濟結構調整方向的貨物、技術和服務的出口。支持企業開展對外承包和勞務合作。
六、加大力度支持企業“走出去”,鼓勵和引導轄內企業開展跨境資本運作,充分利用特殊目的公司外匯政策規定,幫助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境外私募和公募活動,進入國際資本市場,助推企業和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在前期開辦費用、境內企業境外放款等業務上加大對“走出去”企業的融資支持。
七、穩步推進跨境人民幣業務,全面深入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業務,滿足進出口企業跨境結算需求,發揮人民幣貿易融資作用。積極推進跨境投融資人民幣業務,支持企業開展人民幣境外投融資活動,允許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在審批時效和流程上給予充分的便利。
八、進一步簡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取消直接投資項下購付匯審核;取消清算、減資、轉股、先行回收投資等資金匯出核準業務;簡化直接投資項下跨境人民幣出資的驗資詢證手續;簡化境外投資者,以境內合法人民幣再投資手續,便利跨境資本項目人民幣業務的開展。
九、完善對外擔保管理,簡化對外擔保管理程序,擴大融資性擔保余額管理范圍。放寬被擔保人資格條件和擔保人財務指標限制,取消銀行對外擔保履約的事前核準手續,更好地促進境內機構走出去,滿足境外投資企業對境內信用支持的政策需求。
十、支持中資企業借用外債,積極向上級局爭取中資企業短期外債指標,對舟山新區內符合國家海洋經濟發展和產業政策鼓勵、且具有良好財務狀況和較強償債能力的中資企業在借用外債上給予政策傾斜,幫助中資企業通過境外融資緩解資金壓力。
十一、拓展金融機構涉外經濟服務功能,支持中小銀行和地方法人銀行開展外匯業務,增強對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的涉外服務。加強對保險公司外匯業務指導,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政策導向作用,推動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發展。
十二、協調外匯指定銀行充分利用重點區域優勢,積極向上級行爭取在外匯貸款規模、外幣資金拆借、貿易融資和融資性對外擔保等方面的政策傾斜,增加貸款規模,優先資金拆借,提高短期外債指標和對外擔保余額指標,重點支持舟山船舶企業發展。
十三、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支持銀行加強內外聯動開展內保外貸業務、人民幣信用證融資理財業務、本外幣出口代付和進口代付業務和境外即期和遠期結匯業務。探索與信托、券商、財務、租賃等公司合作,實現資源集成、優勢互補,切實滿足實體經濟多元化融資需求。
十四、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督促銀行嚴格規范外幣業務各項收費品種、名目和標準。積極向總行要求貿易融資優惠利率,幫助企業爭取費率減免和優惠政策。對小微水產品出口企業的出口押匯利率和國際結算業務費率要控制在最低水平,切實降低進出口企業的財務成本。
十五、繼續推進匯率避險市場和避險產品的培育和創新,支持銀行創新金融避險產品,鼓勵銀行加大外匯遠期、掉期、人民幣對外期權等避險工具推廣力度。積極推進大小銀行合作開辦遠期結售匯業務,聯合銀行開展服務中小企業匯率避險服務專項活動,幫助企業用好匯率避險產品,減少匯率損失。
十六、開展幫扶進出口企業活動,按照進村入企要求,組織各外匯指定銀行深入企業開展調查研究,加強業務指導,及時了解企業需求和經營中存在的各種困難,研究解決措施。對企業遇到的特殊問題,從實際出發,提供“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程序照辦”的服務,為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十七、加強外匯政策培訓和宣傳,舉辦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外匯政策和外匯業務培訓會、咨詢會和專家講座,幫助企業提高政策與業務水平。積極創新宣傳方式和拓寬宣傳渠道,加強對涉匯主體的政策傳導和窗口指導。組織開展“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推動外匯市場穩健發展。
十八、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和管理透明度,在中支政務公開門戶網站上掛外匯行政許可項目表,并進一步開發門戶網相關模塊的功能,再造行政許可業務流程,實現行政許可送達電子化管理,為涉匯主體提供辦事便利化。繼續做好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推進外匯管理法規清理整合。
十九、建立外匯業務支持新區發展例會制度,定期召集外匯指定銀行通報交流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情況,及時了解掌握各行業務支持、政策爭取、產品創新等方面的具體措施落實動態,推動銀行扎實穩步開展工作,確保外匯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二十、制定銀行支持涉外實體經濟發展的外匯考核指標,推動各外匯指定銀行積極配合開展扶持涉外實體經濟活動,通過對全年活動效果進行評估,將各行支持涉外實體經濟發展的工作納入年終銀行執行外匯管理規定情況考核體系。(協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