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國防科工委全國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獨家獲悉,相關部門正在擬定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辦法,以解決地方船舶制造企業所需融資擔保資金問題。
不久前,全國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在全國船舶工業工作會議上透露,目前我國船舶行業正在擬定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辦法,預計近期將會出臺。
近幾年,伴隨全球船舶制造業向我國轉移,我國各種船舶制造企業訂單量大幅增加。其中目前地方船廠造船產量和新接訂單量均達到全國總量的47%以上。
“但融資擔保問題一直制約著地方企業的發展。”江蘇省國防科工辦主任儲小平表示。“現行擔保方式不能滿足實際需求,地方船舶企業融資擔保壓力巨大。”儲小平表示,江蘇省從事船舶出口的造船廠主要有七家,還沒形成大規模的船舶集團,由于單個造船企業普遍資產存量較小,企業自有資產擔保能力有限。另外,企業間互保風險較大;通過外貿公司融資,財務成本增大。
記者了解到,實際上船舶行業抵押融資辦法在地方上已經有所嘗試。全國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張相木向記者表示,全國性的抵押融資辦法將在吸收地方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并向全國推廣。
記者注意到,恰恰是地方船舶重省的江蘇省率先進行的試點。據了解,2006年末,《江蘇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試點辦法》。
該試點辦法規定,所謂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是指船舶所有人將建造中的船舶作為擔保物抵押給抵押權人進行融資的行為。抵押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實現抵押權。抵押權人包括進出口銀行、商業銀行、大型外貿公司及擔保公司。
“據測算,用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實現自營出口船舶的融資費用比代理出口船舶的費用約低1%,不僅降低了企業融資成本,有利于企業提高在國際市場上的信譽和競爭力,而且增強了地方政府支持船舶工業發展的積極性,提高地方自營出口創匯額度。”儲小平說。
“目前我們正在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全國性辦法。”全國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張相木向記者表示,預計辦法的出臺能打通地方優秀船舶制造企業資金瓶頸,促進其更好發展。 (摘自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