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 晶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2008年第128號公告,批準了浙江弘生家紡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的出口產品實施“綠色通道”制度。至此,全市有5家出口企業獲得這一資格。
自2003年國家質檢總局公布實施《出口貨物實施檢驗檢疫綠色通道制度管理規定》以來,浙江弘生家紡有限公司秉著誠信服務,精進創新的企業理念,認真貫徹ISO9000產品質量保障體系,獲得了相關機構頒發的生產企業質量體系評審合格證書,產品遠銷國外,質量長期穩定,近幾年來未發生過進口國質量索賠和爭議,在檢驗檢疫機構的檢驗記錄為100%合格,在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規定實施生產企業分類管理中屬一類企業,因此順利的通過了國家檢驗檢疫局的對我司資格的審核。
該制度的實施,為企業順利出口創造了條件。原先,我司是采取電子申報,來廠檢驗,出檢驗單,裝箱出貨的工作流程,到了口岸海關還要進行抽查,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通關速度,假使不能及時通關,將影響產品交貨時間和在國內外客戶中的信譽。現在有了綠色通道資格,檢驗檢疫局采取的是季度檢驗,即一個季度檢查一次的制度,出口產品在產地檢驗檢疫合格后,口岸機構將不再實施查驗,直通放行。這樣既減少了產品出口查驗環節,又提高了出口通關速度,方便了出口貨物通關放行。
綠色通道制度和直通放行制度一樣,是檢驗檢疫機構積極支持企業促進擴大出口的一項重要舉措,我們是衷心擁護,下步還要在這條通道上扎扎實實的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