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8年10月23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中規定的原產地規則協議,新方承諾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華進口產品關稅。目前海南檢驗檢疫局的簽證機構名稱、地址和簽證印模已向新加坡海關備案,海南出口企業憑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發的《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明書》即可享受這一政策。為此,海南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及時抓住機遇,用好用足區域性優惠原產地政策,抵御金融危機的襲擊,擴大對東盟尤其是新加坡的市場。
據檢驗檢疫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凡辦理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明書的申請人,必須預先在當地檢驗檢疫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申請簽證時,必須提交《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明書申請書》、按規定填制的《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明書》、出口商品的商業發票副本及必要的其他單據。同時,根據《協定》項下原產地規則規定,除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表中所列的貨物外,其他出口至新加坡的產品如要享受《協議》項下關稅優惠待遇,其區域價值成分比例不得少于40%。(來源:中國國門時報)